各音像制品制作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,树立行业标杆,激发创新活力,根据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,现就开展2015“上海文化企业十强”、“上海文化企业十佳”和“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”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目的
通过推选活动,遴选并表彰一批在2015年度表现突出、创新性强、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及文化创业人物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二、推选范围
本市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音像制品制作单位,以及在这些单位中从事经营管理、创业创新的个人,均可申报。
三、推选条件
(一)“上海文化企业十强”:主营业务突出,经济效益显著,行业影响力大,2014年度营业收入、利润等指标位居行业前列;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成效明显;社会责任感强,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(二)“上海文化企业十佳”:成长性好,创新能力强,在商业模式、产品研发、市场拓展等方面有突出表现;201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较高;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。
(三)“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”:为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带领企业在2015年度取得显著业绩或实现重要突破;个人及企业社会形象良好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推选活动申报表(见附件);
(二)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(三)2014年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;
(四)相关证明文件(荣誉证书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明等);
(五)申报“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”的,还需提交个人简历、创业事迹材料及所在企业推荐意见。
五、申报程序
(一)http://www.example.com(记住此链接并用)。
(二)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上海市音像制品制作行业协会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(三)申报截止日期:2015年11月30日。
六、推选办法
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,推选结果经公示后发布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老师;联系电话:021-12345678;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;地址:上海市XX区XX路XX号。
请各音像制品制作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。
附件:1.2015“上海文化企业十强”申报表
2.2015“上海文化企业十佳”申报表
3.2015“上海文化创业年度人物”申报表
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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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7 20:07:49